江南体育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柱山乡开展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11-17 05:08:58
江南体育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柱山乡开展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依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鼓励地方积极发展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医疗互助促共富公益项目行动方案》的通知、万州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医疗互助促共富公益项目行动方案》的通知,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增进民生福祉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在推进基层治理、解决社会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促进共同富裕,结合柱山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习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充分发挥政府、社会、个人三方作用,探索建立更好发挥公益慈善三次分配作用的制度安排,以共建共治共享为路径,建立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帮扶平台,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功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补充保障,强化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江南体育,促进共同富裕,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传统美德,促进乡风文明,提升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促进乡村善治。
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按照“党建统领、政府引导、村居民主决策、群众自愿参与、乡统筹管理、平台科技支撑”的思路开展,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村委主办、民主决策。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是农村基层公益互助活动,村(居)委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按照村(居)委提议、群众代表会议讨论决议的方式进行民主决策。
(二)自愿参与、共建共享。倡导广大群众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与,鼓励乡贤赞助引导,形成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帮扶格局。
(三)规范管理、有序发展。原则上采取村办乡管模式,在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基础上,各村互助资金集中乡统一监管,统筹使用,实行“六统一”:统一实施范围、统一实施期限、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助标准、统一交费时间、统一由乡管理发放,从而充分发挥互助的规模效应和帮扶作用。
(四)专业服务、公平简便原则。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的运行服务,由乡统一委托成熟的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采用先进的按DRG病种定额补助方式,一样的病种一样补,杜绝补助高消费、暗箱操作、人情补助,实现公平公正;依托病种大数据优势,实现互助资金收支可控;依托“互联网+”优势,实现高效、简单、便捷服务。
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费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确定。2024年度互助费标准为50元/人/年。
通过“群众个人自愿互助一点、公益慈善捐赠一点、村集体经济扶持一点、政府资助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其中:
1.群众个人出资30元,剩余20元由区农委给予10元/人/年补助,村居集体经济、乡财政给予10元/人/年补助。
2.乡村干部职工、乡属单位干部职工户籍未在柱山的,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与的,个人出资50元。
乡财政设立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资金专门科目(或乡设立专门账户),由乡人民政府统筹,用于资金的归集和福村宝公司服务费的支付。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当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滚动使用。互助资金收支情况纳入财务公开范围,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社会、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与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私分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资金。
互助资金及其利息用于以下范围:对参加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单次住院个人支付费用达到一定额度的人员,按DRG病种进行补助;向接受委托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
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的实施对象为柱山乡每年9月30日全体户籍在册人员。互助保障期限为每年12月1日-次年11月30日,补助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次年1月31日。每年10月15日到11月30日为交费期。参加互助人员享受参加年度的互助保障补助待遇。
(3)未参加基本医保或中断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单次住院总费用≥7000元。
1江南体育、补助申请江南体育。符合补助条件的住院群众,在基本医保报销后,用手机APP“福村宝”拍照上传三项资料(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医保报销单)。其中,未参加基本医保或中断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符合补助条件的,可到村按规定要求办理申请手续后,拍照上传三项资料。
2、补助审核。福村宝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负责受理和审核资料、认定病种、确定补助金额,5个工作日内在乡和村福村宝管理系统生成补助信息,并向申请对象发送短信告知。
3、补助发放。由乡财政办负责,每月初在福村宝管理系统接收并打印住院上月补助清单明细和汇总表,按规定的财务流程审批后,统一将补助款打到申请对象银行卡。各村(居)可在本村福村宝管理系统查看本村群众补助情况。
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采取按病种定额补助的办法。病种认定标准由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按照国家CN-DRGs应用版执行。每年的病种补助定额根据当年度筹资标准和实际参加人员测算确定。2024年度,单次住院最低补助300元,最高补助5万元;个人年度累计最高补助10万元。(单次/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以乡实际参加人数及筹资总额测算结果为准)
1、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属于自愿参加的公益性活动,自愿缴费参加后,其所缴纳的互助费不退回。
2、未参加基本医保或中断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符合补助条件的,可到村(居)委按规定手续申请补助。
1、乡研究制定《柱山乡开展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倡导各村(居)委、全体群众开展医疗互助。
1.各村(居)组织逐户发放《告全体居民书》,并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广泛宣传。
2.群众通过手机APP“福村宝”进一步了解相关规定,并在线交纳个人承担部分,资金交纳至乡指定账户;2024年互助年度的交费期限为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24时,交费截止后不再接受交费参加。
根据实际参加人员数量和资金盘子,由乡级在“福村宝”专用管理系统上“一键设计”补助方案,福村宝第三方科技平台开始受理补助申请。
(一)高度重视,协调联动。乡成立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村(居)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保所,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各站所办(中心)、各村(居)要高度统一思想、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统筹解决制约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为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创造条件。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手段,重点宣传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的相关措施、目的和意义。各村(居)要通过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确保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制度家喻户晓,切实提高群众认可度和参与度,营造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全体村(居)干部要积极主动率先参加、示范引领,要动员村(居)民代表、小组长和老干部、党团员带头参加,并主动广泛宣传,带动和影响身边群众。
(三)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全乡按照乡班子成员包村(居)、驻村干部包村组、村组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包户的分片包干责任制要求,抓好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开展工作落地见效。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指定一名兼职协管员负责具体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和细化本村(居)推进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分解到人,任务包干到人,推动群众积极参加,确保群众参与率不低于50%(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户七类对象,以及村(居)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参与率达到100%),争取实现全覆盖,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民生福祉。全乡将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