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州市健康体检的通知
2024-04-05 23:28:48
江南福州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7〕318号)、《关于提高福州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体检待遇的通知》(榕医保文〔2021〕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市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三江南、体检项目: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自行选择。
公务员健康体检费用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中支付,补助标准:一档对象1200元/人,二、三档对象1000元/人。健康体检费由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与健康体检医疗机构按月结算。公务员健康体检补助当年度未享受的江南,可跨年度连续滚存使用,用于健康体检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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